「樓板表面材(含緩衝材)」之評定要求

日期 2024-02-19 | 新聞類別: 最新訊息

依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中建環字第1136060135號高性能綠建材分類小組第1次評定會議紀錄決議辦理。


作為樓板表面材完成面之水泥砂漿層,其原材料不得含水泥、砂(細粒料)以外之其他組成,且厚度實測值應為3cm以上; 隔音墊屬波浪狀者, 其上水泥砂漿層厚度應自波峰起計算之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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