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:「應施檢驗合板、層積材、木質地板、集成材、粒片板及中密度纖維板等木製板材類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」,業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22日以經標二字第10520002560號公告修正。

作者:info 於 2016-07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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