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建材標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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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 ‧ 健康 ‧ 再生 ‧ 高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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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 ‧ 健康 ‧ 再生 ‧ 高性能
  生態綠建材

生態綠建材

生態綠建材係指「採用生生不息、無匱乏危機之天然材料,具易於天然分解、符合地方產業生態特性,且以低加工、低耗能等低人工處理方式製成之建材,稱為生態綠建材。」

生態綠建材可分為以下三部份來說明:
  1. 首先是指製造階段採用天然建材,且應具有減少能源消耗的功能和降低對有限資源的依賴、進而開發新資源增加效益,且低人工處理。

  2. 使用階段應具有減少產生有害或有毒等物質的性能。

  3. 在生命週期的廢棄再生階段,建材廢棄後也可經由收集、處理而轉變為原物料或產品、易於廢棄再生或者是延長原有物件之使用年限,以減少廢棄物。

為達此目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選用天然材料製成之建材,服膺「取之於自然,用之於自然」的原則,創造出與自然循環息息相關的建築新思維,這才是地球永續發展的治本之道。

生態綠建材評定要項
凡是無匱乏危機且低人工處理的天然動、植物等材料所製成的建材都屬於生態綠建材評定的範圍。此外,生態綠建材可用來替代化學製品建材、玻璃纖維強化塑膠(FRP: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)、聚氯乙烯(PVC: PolyVinyl Chloride)等人造非永續材料,並且無氟氯碳化物(CFC: Chlorofluorocarbon)的排放和具有易分解的特性,所以生態綠建材是可循環、永續經營特性之建材。

試驗項目應檢附由內政部指定之「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」出具之試驗報告書辦理,若性能試驗項目尚無內政部指定之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,得檢具符合「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」第2點第1至3款之機關(構)認可或認證之試驗室出具之試驗報告書辦理,若無上述認可或認證之試驗室,得由其他實驗機構出具試驗報告書,並經綠建材標章分類評定小組同意。

生態綠建材依材料與使用類別分類,評定項目如表4-2所示,然而「生態綠建材」的種類繁多,影響層面難以量化估算,評定指標須借重綠建材標章分類評定小組來評定,故生態綠建材之評定以定性為主。

依據無匱乏危機之因素、建材的加工度、低耗能、低CO2排放、低污染排放、易於天然分解、可重複使用、符合地方產業生態等方面綜合性評定,為生態建材做初步的判定。為了鼓勵對生態綠建材的廣泛運用,目前推廣的方向以無匱乏危機天然建材與低人工處理為兩大主軸。


生態綠建材評定項目
1.木製建材結構材結構用集成材、結構用合板、針葉樹結構用製材、框組壁工法結構用製材、框組壁工法結構用縱接材、結構用單板層積材、結構用木質板等。
壁板材硬質纖維板、中密度纖維板、輕質纖維板、化粧貼面裝修用集成材、裝修用集成材等。
地板材板條地板、複合木質地板等。
門窗材及其他木製門窗材。
2.天然植物建材竹、麻纖維、草類纖維、籐及其他天然植物製建材。
3.天然隔熱建材礦纖隔熱材、木質纖維隔熱材、廢紙隔熱材、動物毛髮隔熱材及其他天然隔熱建材。
4.非化學合成管線材陶製雨水管、金屬類水管及其他。
5.非化學合成衛浴木製浴缸、塘磁浴缸、木製馬桶蓋及其他。
6.木材染色劑天然植物染料、天然礦石染料及其他天然木材染色劑。
7.外殼粉刷材瓊麻石灰粉刷、貝殼類及其他天然外殼粉刷材。
8.塗料亞麻仁油漆、蜂蠟漆、牛奶漆、水性環保漆及其他天然塗料。
9.窗簾麻、棉、絲、竹、籐及其他等天然纖維製窗簾。
10壁紙木質、麻、棉、絲及其他等天然纖維製壁紙。
11.填縫劑天然橡膠、天然矽土纖維及其他等天然材製填縫劑。
12.其他天然建材以天然材料製成之建材並經審查委員會評定核可者。
13.天然石材原石加水經切割,研磨或表面處理後之石板與石塊等。
一、無匱乏危機天然建材

無匱乏危機天然建材是指快速成長、生生不息、普遍存在、無滅絕疑慮的天然材料所做成之建材。為求地球永續發展,應避免使用對地球新陳代謝扮演重要角色的非人工熱帶雨林樹種,藉由國產木竹材之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(TAP)、國際永續森林證明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(FSC、PEFC),提供材料產地無匱乏危機等證明。天然石材需提出永續礦場認證(NSC/ANSI 373或歐盟EU-Eco label)或開採證明文件。其他的生態綠建材,須提供天然材料百分比說明文件,以及材料產地證明文件,以證明產品符合生態綠建材之規範要求。


二、低人工處理

低人工處理建材則是指當地生產、當地使用、低加工、低耗能、低運輸、低毒害處理的建材,此部分規範以提出製程使用物質說明為主,若為木製建材則可提出製程規範相關文件或木材保護處理相關文件,若為天然石材可提出符合CNS證明文件或表面處理相關文件。另外,取得健康綠建材逸散等級E3等級以上者亦可作為為低人工處理的證明文件。

以上文件可擇一提出,用以確保其符合生態性之要求。

生態綠建材評定項目
評定項目\
評定指標
無匱乏危機低人工處理
要求水準證明文件要求水準證明文件(擇一)
1.木製建材結構材木材部分應100%產自永續經營或人工森林。

1. 國產木竹材之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文件(詳註1)
2. 森林管理委員會(FSC)文件(詳註2)
3. 全歐森林驗證計畫(PEFC)(詳註3)
4. 相當於國際性永續森林證明文件

低加工、低耗能、低毒害處理。
  1. 製程程序及使用物質成分說明

  2. 相關木製建材證明文件(詳註4)

  3. 木材防腐保存處理證明文件

  4. 健康綠建材評定基準試驗報告書(E3等級以上)

壁板材
地板材
門窗材及其他
2.天然植物建材天然材料至少80%以上(體積比或重量比)。天然材料百分比說明文件及材料產地證明文件。低加工、低耗能、低毒害處理。
3.天然隔熱建材
4.非化學合成管線材
5.非化學合成衛浴
6.木材染色劑
7.外殼粉刷材
8.塗料
9.窗簾
10.壁紙
11.填縫劑
12.其他天然建材
13.天然石材天然材料100%以上(體積比或重量比)。需提出永續礦場證明文件(詳註5)低加工、低耗能、低毒害處理。天然放射性物質活度濃度分析試驗報告書(活度濃度指數應小於0.8)

以下擇一
1.製程程序及使用物質成分說明
2.相關石材符合CNS證明文件(詳註6)
3.石材表面處理證明文件
4.健康綠建材評定基準試驗報告書(E3等級以上)

註1:國產木竹材之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(TAP)制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推動,(參考來源: http://tap.forest.gov.tw/login.aspx)


註2:FSC文件,根據永續森林管理委員會(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)定義,是指森林之永續經營須符合及考慮以下原則:1.符合各國法規及驗證標準之要求,2.森林保有權及使用權之詳細界定,3.尊重原住民之權利,4.尊重與社區之關係及勞工權益,5.有效利用對環境及社會的效益,6.避免對生態及環境造成衝擊,7.制定完善的管理計畫,8.必要之監測及評定,9.重視高度保存價值之森林,10.人工造林計畫之必要性。(參考來源:http://www.fsc.org)


註3:PEFC(Programme for the Endorsement of Forest Certification schemes) ;自1999年推行以來,已發展為目前世界最大的林業認證組織,為相關企業及林地所有者提供保證機制,使他們能夠向消費者證明其產品中使用的木材來自永續經營的森林。依據1993年(37國)歐洲部長級森林保護會議上達成的共識指出「森林與林地的管理及使用的方式和速度,可以保持其生物多樣性,生產力及更新能力,活力和潛力,保證現在或將來,在局部的,國家的及全球性各個層面中適切的生態、經濟與社會功能的實現,並且不對其他生態系統造成危害。」其中永續林業經營的標準包括以下面向:(1)林業資源與全球碳循環,(2)森林的健康與活力,(3)森林的再生功能,(4)森林的保護功能,(5)生物多樣性,(6)對社會與經濟的貢獻。(參考來源:http://www.pefc.org)

註4
木製建材
結構材結構用集成材:CNS 11031、結構用合板:CNS 11671、針葉樹結構用製材:CNS 14630、框組壁工法結構用製材:CNS 14631、框組壁工法結構用縱接材:CNS 14632、結構用單板層積材:CNS 14646、結構用木質嵌板:CNS 14647、闊葉樹製材分等:CNS 15581
壁板材、裝修材特殊合板:CNS 8058、硬質纖維板:CNS 9907、中密度纖維板:CNS 9909、輕質纖維板:CNS 9911、化粧貼面裝修用集成材:CNS 11030、裝修用集成材等:CNS 11029、針葉樹裝修用製材分等:CNS 15563、單板層積材:CNS 11818
地板材、底材條狀地板:CNS 11341、複合木質地板:CNS 11342、針葉樹底材用製材分等:CNS 15582
門窗材門窗材

註5:天然石材需提出永續礦場證明文件(ANSI/NSC 373*1或歐盟EU-Eco label*2等證明文件),或我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巴西及歐盟地區之政府核發之開採證明文件。礦場位於其他國家或地區者,應於申請時出示開採證明,以及生態復育與環境保護相關文件供審查。該證明文件為國外機構出具或網站公告者,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。
*1: ANSI/NSC 373: Sustainable production of natural dimension stone為美國的國家石材機構NSC所提出,由美國國家標準機構ANSI所制定的天然石材永續認證,針對環境、生態、社會責任和健康進行評定(參考來源:https://naturalstonecouncil.org/)。
*2: 歐盟EU-Eco label對硬鋪面產品(hard covering products)中的天然石材認證,指標包含原料採取對土地的衝擊、製造過程的有害物質、製造過程的能源耗用、製造過程水污染與空氣污染、製造過程的廢棄物、產品用後的最終處理(參考來源:http://ec.europa.eu/)。


註6:建築飾面用大理石CNS 11317、大理石材CNS 3897、花崗石石材CNS 14448、板岩石材CNS 14449、石英質石材CNS 14450、石灰石石材CNS 1445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