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:公告實施再生綠建材-隔熱混凝土用輕質粒料
2410
次閱讀
公告實施再生綠建材-隔熱混凝土用輕質粒料
一、依108年度綠建材標章評定小組第1次會議(108年3月4日中建環字第1086060086號函)決議:同意所擬評定基準,請依「綠建材標章自薦提案處理作業程序」流程上網公開閱覽六十日。(108年3月6日至108年5月5日止)
二、上開閱覽期間無任何意見與修正建議,依「綠建材標章自薦提案處理作業程序」規定辦理,公告實施。
建材項目 | 可使用之回收材料 | 回收材料 使用比率 (重量百分比) | 品質與性能試驗項目及方法 | 特殊要求或分級規定 | 備註說明 |
23.隔熱混凝土用輕質粒料 Lightweight Aggregates for Insulating Concrete | 營建剩餘土石方、污泥、水庫淤泥、無害之無機性廢料如廢陶瓷、廢玻璃、礦石纖維等 | 回收材料佔總重量50%以上 | 參照CNS 14826品質與性能試驗項目之規定。 | 依CNS 14826對於種類與性能之規定,以粒料所製作之混凝土單位重量與熱傳導係數應符合。 | 應說明適用之類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