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:「控制性低強度材料」評定基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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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111年5月12日中建環字第1116060457號再生綠建材分類小組第2次評定會議記錄決議辦理。
「控制性低強度材料」以「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03377 V7.0」之「落沉時間24小時內」及「28天抗壓強度90 kgf/cm2以下」為評定基準;另評定基準現行內容中「符合CNS草制1040178品質試驗之規定」,考量該項草制標準尚未定案,故採行CNS 1258「200ºC高溫及2 MPa高壓下3小時養護,無表面破裂現象」之試驗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