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:新增「再生綠建材標章」及「生態綠建材標章」之同系列產品評定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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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中建環字第1146060997號生態綠建材分類小組第3次評定會議紀錄決議辦理。
「家具-(學校)普通教室用課桌椅」之同系列產品評定原則如下:
(1)定義:以相同材質於相同製程製造符合CNS14430家具-(學校)普通教室用課桌椅之不同型號產品。
(2)原則:
A.以最大型號產品進行試驗,並須符合該性能試驗之國家或國際標準。
B.課桌椅僅於桌面使用膠合劑時,可以最大型號之桌面進行甲醛與TVOC試驗,並須符合基準。若課桌椅除桌面外其餘結構亦有使用膠合劑時,應以最大型號之課桌椅以全尺寸進行甲醛與TVOC試驗,並須符合基準。
二、依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中建環字第1146061363號再生綠建材分類小組第6次評定會議紀錄決議辦理。
相同材質、不同厚度之同系列產品評定原則如下:
(1)定義:以相同材質於相同製程製造之不同厚度產品,尺度比照符合國家標準,並出具三年內之生產紀錄。
(2)原則:視試驗特性,須以最厚或最薄產品進行試驗,並須符合評定基準或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(規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