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:115年9月14日經標標準字第11520015970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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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局依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17條規定,辦理土木工程及建築類CNS 3036「混凝土用燃煤飛灰及未煆燒或煆燒天然卜作嵐材料」等4種國家標準確認作業,前揭國家標準自制定、修訂或確認公布之日起已滿5年,為使國家標準內容切合國內產業及使用者需求,乃公告徵求修訂或廢止意見。
二、前揭標準可由國家標準(CNS)網路服務系統(網址https://www.cnsonline.com.tw)中查閱。
三、貴單位倘對標準內容有意見,請檢附建議書、國家標準草案建議稿、國內外相關標準或技術性法規,寄回本局標準組材料標準科陳冠穎(或電子郵件寄至andy.chen@bsmi.gov.tw),或透過本局國家標準資訊互動平台(網址https://cnsmark.bsmi.gov.tw/CNS_AP)線上提供意見。
四、建議書格式請於本局網站[(網址https://www.bsmi.gov.tw)首頁/標準與正字標記/書表下載/國家標準]下載國家標準建議書。